3月26日消息,去年12月,国务院法制办公室首次公开披露《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影产业促进法》,面向公众“征集意见”。
其中一条规定或许将改变互联网视频网站的未来。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影产业促进法(征求意见稿)》第二十六条规定:“未取得《电影公映许可证》的电影,不得发行、放映、参加电影节(展),不得通过互联网、电信网、广播电视网等信息网络进行传播,不得制作音像制品”。
这也就意味着像《康熙来了》、《火影忍者》等这些通过正规版权交易、耗费巨资购入的影片将不能在互联网视频网站上播放。甚至像《老男孩儿》这样的微电影都不能够在互联网上播放。
一方面视频网站内容成本在不断提高。2011年6月,搜狐视频以3000万元的价格拿下97集新《还珠格格》网络视频版权,每集平均价格约31万元。而仅仅五个月,腾讯以每集85万元的平均价格拿下电视剧《宫锁珠帘》的网络独播权。
另一方面,视频网站的收入主要依靠影视剧片的广告投放。数据显示,搜狐视频2011年广告收入为3.7亿元,同比增长120%;奇艺网2011年广告收入约2亿元,预计今年将达10亿元。
如果这些剧集不能在互联网上播放,对于视频网站而言可谓“血本无归”。
截止到今年1月15日,该法规已经结束征求意见阶段。
以上红字部分为前段时间的资讯,那段时间我们也对国内各大视频站纷纷烧钱购买日本动画在线播放权进行过报导,也因此引发了漫迷的一系列热议话题,通过这样的“曲线救国”方式引进日漫,将日漫引进途径正规化,也使得这个过分畸形的消费市场看起来有了那么些挽救的可能,可如今一纸法规却可能让这条道路再次封闭。
“未取得《电影公映许可证》的电影,不得发行、放映、参加电影节(展),不得通过互联网、电信网、广播电视网等信息网络进行传播,不得制作音像制品”。就是这样一条意见有可能将过去正规引进的日版在线动画,使得我们以后只能在国内看上幼儿向的动画。事实真是这样么?不妨从几个方面看看这样的法案到底有没有实现的可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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